快他也反应过来。
他自己不也是那么大的王府不住偏偏喜欢茅草屋。
不要太自以为是了呀。
路明非对自己说。
高马尾一个一个拿起,放在眼前翻来覆去的看,皱着小脸摇摇头,又一个一个的桩回了口袋。
他这身衣服也有趣,那么一大堆的杂物,没一会全装了下,也不显臃肿,如果有人想去流浪或者履行,穿这一件多省事啊,箱子也不用带了。
最后拿出来多少,他又给装回了多少,一件没落。
“这是,给我炫耀你的收藏么?”
“嘿嘿。”
高马尾不好意思的笑。
下意识去摸后脑勺的手碰到了吉他盒。
“有了!”
他说。
“我给老板你唱首歌吧。”
也不等路明非答应,这人风风火火的摘下了盒打开,又是将吉他取出,放在膝上,盒子就随手扔在脚边。
“有什么想听的么?”
高马尾期待的来看路明非。
路明非把马扎给了他坐,听到一声欢天喜地的谢谢,还有“老板真是好人肯定长命百岁”这样的话。
“点歌啊。”
路明非思索着。
“就来首你拿手的吧。”
“好嘞!”
高马尾扫了两下弦,侧耳倾听,又调了几调,便清了清嗓子,还没唱呢,已是如向日葵般笑开了。
“就喀秋莎了,祝老板心想事成,生意兴隆!”
这人唱歌前还懂得说吉祥话,有意思。
人流来往,见这边有个好看的姑娘挎着比他身子还大的吉他要唱歌,没急事的就放慢了脚步,准备听个稀奇。
紫阳街这卖唱的人也不少,但主要在晚上,白天多热啊,而且人也没晚上的多。
不一会,吉他的旋律,还有高马尾铿锵的歌声。
难以想象,那般软糯温煦的嗓子,唱起喀秋莎这类的歌来竟一点也不违和。
高马尾有股特殊的气质,他像是希腊神话中的阿波罗神一样总是笑,就算皱眉也让人觉得可爱,与路明非的坦然不同,他像是完全不把这世界的苦难和挑战放在心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2页/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