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税前。
40亿韩币,对于穿越之前的林一来说确实是一笔巨巨款,可对于一家财阀来说,别说40亿韩币,就算是400亿韩币,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剧本只能帮他捞到第一桶金,真想挣钱,还是得创业,开公司。
开什么公司呢?
目前来说,林一的最佳选项就是开一家娱乐公司。
本身编剧就是娱乐圈的一员,将来他开一家娱乐公司也说的通,不会引起他那俩“哥哥”的注意。
甚至,以原身的品性来说,林家老大跟老二只会觉得林一开娱乐公司是为了方便睡女人。
等娱乐公司发展起来了,他有本钱了,也有你定的根基了,就可以考虑进军别的行业了。
可开娱乐公司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开起来的,就算他有钱了,也得有资源才行,其他的资源还好说,艺人不可能凭空冒出来吧?
自己培养艺人的话,那得等到猴年马月去?
tara简直就是老天爷给他准备的艺人。
她们老板不敢得罪的人,林一敢,她们老板不能帮她们平反,林一能。
最重要的是,人气大跌的tara现在根本不值钱,可她们作为女团的黄金时期又没有过去,林一只要花点钱把她们买过来,再帮她们平反。
然后就可以着手捞钱了。
不过还是有问题。问题就是,他想买,人家也得卖才行啊……
“卖吗?”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