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这是另一道菜系。放心吧,猪肉并不低贱,也不会致病,只是你们烧得不好吃而已。”
在唐朝,吃羊肉才是上流社会的喜爱,可以将羊肉吃得五花八门。
前世,李贤看到过报道,说古代的猪肉没有进化好,味道非常难吃,所以上流社会的人才不吃。
重生后,李贤发现这完全是胡说八道。
唐朝距离二十一世纪也才一千年,一千年对于物种的进化,有个屁用。
只有亲自品尝了才知道。
这个世界的肉,都是原生态的,味道相当的不错。
只是他们不会烧。
于是,唐朝人以为吃了猪肉会“闭血脉,弱筋骨,壮风气”,吃多了容易得一种风病。
所以有地位有身份的人都不爱吃猪肉,猪肉是低贱的人才吃的。
“那行,咱家这就回去准备杀头猪,到时候王爷来挑选好肉。”
“这样也行!”
武壮就匆匆地离开潞王府,让人去北市挑选一头健康强壮的大肥猪杀了,送进上阳宫御厨。
武壮走后,李贤吃了几口熊掌,就回到书房。
身边都是眼线,从书房里的手稿不断缺失,这点李贤就已经知道有眼线在身边,而且还不在少数。
可即使知道,也只能无动于衷装作不知道,在没那份实力前,打草惊蛇无疑是愚蠢的。
老娘让去上阳宫做菜,李贤认为这是一件好事。
这能跟武则天搞好关系。
此举也充分证明了,武则天在潜意识里,已经接纳他了。
对此,李贤又有了新的思路。
独夫要当,也要潜移默化地改变武则天,甚至是改变这个大唐。
这是李贤刚刚涌上心头,从而醒悟到的新策略。
以一己之力,改变和改造这个时代,肯定非常有趣。
当老了的时候,即使没当上皇帝,看着日新月异蓬勃发展的大唐,这种成就感肯定不会比当皇帝差。
甚至更强。
嘿嘿!
要是骑着自行车带着上官婉儿兜风,肯定很有趣。
武则天成为摸着麻将牌的老太太。
等等~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3页/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