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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二章:合同问题?别怕!(第2页/共4页)

以说这份合约是公司能够拿出的最顶级合同了。就算是赵文浩他们的合约,跟你这份也有着巨大的差距。当你签约后,番茄娱乐会按照最高级别的规格来包装你,让你迅速攀上娱乐圈巅峰。当然,合同也有一定的约束条件,具体为:签约年限为十年,违约金三亿。”

“嘶”

林轩倒吸一口凉气。

签约十年!

违约金三亿!

真特么……财大气粗。

不过他知道,番茄娱乐并不是针对他,这是各种选秀节目的一贯套路。不说其他,据他所知道的是,在芒果台,基本上所有选秀出道的歌手,都被牢牢绑在其旗下的娱乐公司,不会让选手有一点违约的机会。

毕竟,每一个电视台耗费重金炒作选手,让选手出名,就是为了以后让选手能够带来持续的利益。

谁会让选手出名后,就这样放走对方?

傻吗?

林轩皱起眉头:“签约时间是不是太长了?”

刘闵微笑道:“以你这样的资质和天赋,我估计加入任何娱乐公司,签约年限都不会低于这个数,甚至绝大部分都会签终身制。我可以跟你打包票,番茄娱乐的这份合约,绝对是业内最顶级、也是最宽松的了。你若是不信,可以去外面打听一下。”

林轩默然。

他知道刘闵说的话是事实。

但签约十年……他办不到。

沉思半响,林轩才抬起头:“刘导,我晚上再给你答复,行吗?”

刘闵点头:“没问题。不过最迟得在明天确定下来,不能再推迟了。”

林轩的合同问题,是台里重中之重,必须在决赛前解决。

不能出现任何变故。

……

……

在离开刘闵办公室后,林轩苦思半响,还是找不到好办法。

可让他这辈子绑在番茄台是不可能的。

不说签十年合约,三年都不行!

但不签约?

以他如今的能量,还真没办法跟番茄台这个庞然大物正面抗衡。

“或许……”

林轩犹豫半响,他掏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钧哥,我有件事想咨询你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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