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承担得起吗?”
李长生平静的声音落在李寻欢及众人耳中却如同平地惊雷,轰然炸响。
李寻欢面色不变,只是望着李长生,道:“不管后果如何,我李寻欢一力承担!”
“那我成全你!”
李长生嘴角微扬,玩味的眼神带着一抹有趣,抬起手掌,并指为剑,向前一指。
唰。
红袖抱在怀中的辟魔剑顿时出鞘,化作一道剑光爆射而出,如惊雷掣电,直刺李寻欢咽喉。
嘶!
所有人身体一颤,头皮发麻。
脑海中只剩一个念头。
完了。
世间再无李寻欢。
小李飞刀成绝响。
李寻欢瞳孔一缩,浑身每一个细胞颤抖,他没有压制住本能的反抗。
他知道他的小李飞刀挡不住这一剑。
何况他也不想挡。
就用他的命换阿飞一命好了。
嗡。
辟魔剑停在了李寻欢咽喉一寸,锋利的剑气刺破了他的肌肤,溢出丝丝血迹。
所有人背后惊出一身冷汗,大气不敢喘。
“你不怕死?”
李长生笑着问道。
“怕!”
李寻欢灿然一笑,没有在意身前悬浮的宝剑,取出腰间酒壶,大喝了一口。
“但我是他大哥!”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让在场无数人都有种当场跪下认李寻欢当大哥的念头。
“说得我都想认你当大哥了!”
李长生微微一笑,心里补充道:“毕竟做你的兄弟,你还会送未婚妻,送庄园,送家产!”
“李公子说笑了!”
李寻欢喝了一口酒,望着面前剑气凌霄的辟魔剑,赞叹道:“能够死在如此精妙的御剑术下,也不枉此生了!”
锵。
辟魔剑瞬间收回入鞘,李长生望着李寻欢和周围众人,道:“此情此景,我再给大家讲个雪中的人物吧!”
“此人名温华,父母早逝,跟着哥哥嫂嫂长大,因受不了嫂嫂白眼而带着一柄木剑闯荡江湖!”
“在徐奉年三年六千里游历中相识,成为兄弟,”
“他们会为了一块得来不易的牛肉争抢半天,会一起站在芦苇荡里嘘嘘,会因为尾随一位妙龄佳人而招来白眼无数,会因为偷看寡妇洗澡而被追打……”
“他们也会谈及梦想,温华说他的梦想是“做天下最豪的剑客,喝天下最烈的酒,把天下最美妞儿。”
“而此刻,他的手里只有一把木剑,那又如何呢……”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从木剑游侠温华身上,他们仿佛都看到了自己曾经的影子。
江湖中九成九的人都是温华这种没钱没势没功法,甚至连宝剑都没有的底层江湖人。
“徐奉年二次江湖游历,白马出凉州,二人巧遇于襄樊城,昔时的落魄公子早已不再,而游侠儿却仍提着那把木剑。”
“这个游侠儿本可一步入荣华,而他,续了旧情饱餐一顿,提剑而去,只为自己的江湖。”
听到这里,无数江湖豪杰动容。
很多心里鄙视,觉得温华太傻。
有个北凉王柿子的兄弟不知道好好利用。
真是愚蠢。
也有人敬佩温华这种自食其力,不愿依赖兄弟的品格。
这在江湖中绝对是一股清流。
“之后,温华被黄龙士看重,得到怪人隋斜谷传授两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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