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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1章 第二十一颗心(第2页/共3页)

自己吃亏,牺牲小我,补贴村民。

可是路知意不是那些群众之一,她生活在这个原本就贫穷,后来因为父亲的无私,生活更加紧巴巴的家庭里。

那一年,妈妈做的香肠腊肉被镇上的小孩偷吃了,爸爸说不要紧,不追究,可那钱原本是用来给路知意买自行车的。

小升初,同龄人都拥有了自己的第一辆车,约好一同骑去上学。

结果因为爸爸的决定,那一个学期她都只能由路雨搭着去学校,坐在后座上眼巴巴看着同学们一个个绝尘而去,欢快得像只小鸟。

有一次住在路知意家附近的李大爷病了,路成民开着镇上的车,连夜把人送到县城里的医院去,还在那守了一晚上。后来李大爷病好了,全家人送了面锦旗到他办公室。

所有人都说路成民是个无私的好人,只有路知意躲在被窝里哭了一整夜。

路成民轻易不用镇上的公车做私事,那天是因为路知意养了三年的小狗生病了,冷碛镇没有宠物店,也没有兽医,她在电话里央求爸爸带小狗去县城看病,路成民好不容易才答应。

可是车是开回来了,最后却载着李大爷和小狗一起走了。

路知意第二天还要上学,不能跟爸爸同去县城,送别时千叮咛万嘱咐,要爸爸第一时间把小狗送去治病。

可李大爷的儿子在消防大队值夜班,没法抽身,拜托路成民在医院陪李大爷一晚。

路成民义不容辞答应了,却忘记了那只发病的小狗还奄奄一息等在车里。

后来,李大爷的病好了,路知意养了三年的小狗却死了。

那是只小土狗,傻里傻气,模样也不够好看。

可它是路知意童年的玩伴,是她一手带大的,是亲人。

路知意没有记恨过父亲,因为她知道有的事情更重要,他是在帮助别人。

可对她来说,并不是知道孰轻孰重就能不难过。

后来她就学会了独立,凡事不求人。

因为她明白,当她指望得到别人帮助时,就会占用别人的时间、精力。她怕自己是如意了,却有另一个路知意在夜里抱着小狗哭泣,坐在自行车后座为得不到那一点点奢侈的自由而失望。

可是陈声呢。

她从来没见过这么奇怪的人,表面上像只刺猬,总恨不能时时刻刻扎你一把,看你狼狈的样子,他就开心了。

可当你遇到困境,愿意把手递来的,还是这只刺猬。

车下了绕城,他没往市中心开了,车辆便少了一些,不再拥堵。

路知意问他:“你总是这么乐于助人吗?”

陈声:“什么意思?”

“帮我付钱,帮我复习,今天又执意送我回家。”她也是个直言不讳的人,遂问他,“我以为你看我挺不顺眼的,为什么总帮我?”

尤其是,她明明每次都拒绝了,他还非帮不可。

陈声顿了顿,说:“路知意,你大概有所不知,我这人眼光很高,一般人我是不会放在眼里的。”

她有所不知?

路知意也笑了,“我又没瞎,你眼高于顶、狂妄自大的事情,就差没弄个横幅贴脑门上了,我有什么不知道的?”

要不是看在这是高速路上,陈声都想一脚踩刹车了。

这人怎么说话的?

他瞪她一眼,不想理她,于是继续自圆其说,“反正一般人我都不放在眼里,所以能叫我看得顺眼的,和看不顺眼的,都为数不多。”

她笑出了声。

他又有些欠揍地弯了弯嘴角,“所以,我这么烦你,看你这么不顺眼,你也该与有荣焉。毕竟这也表示你在我眼里和其他人不一样。”

路知意从善如流:“那我真是谢谢你啊。”

他知道她在揶揄他,但这并不妨碍他心情好,开车都开得一路微笑,仿佛是开着婚车去参加喜宴,喜气洋洋的。

车开一路,除去导航,还放着音乐。

那个民谣女歌手唱着:你是我梦里陌生,熟悉,与众不同。你是我梦里幻想,现实,不灭星空。

可不是吗?

相处整整一个学期,他们多数时间在针锋相对,于情于理都该形同陌路。

可她却又觉得仿佛已熟识很久,他的每一个反应哪怕与众不同,也在她意料之中。

路知意看着他,片刻后才说:“可我看你挺顺眼的。”

陈声一顿,扭头古怪地盯着她。

她赶紧推他,“看我干什么?看前面!你别不看路啊!”

他这才回头继续看前方,嘴里却追问:“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我看你倒是挺顺眼的。”她也没吝啬,又说了一遍,看着他的侧脸。

车窗外是一轮落日,昏黄壮丽。

高速路旁的树林一簇一簇从他身后闪过,他时而沐浴在光影里,时而陷入昏暗中,可是怎么看,轮廓都像是泛起了毛边,有一种赏心悦目的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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