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边买的差不多了,该回去了,等西瓜熟的时候给你们送些来。”在家里,文浩收拾好自己的东西,他打算明天大早就回去。
离开孩子两天,他还挺不习惯的。
“哥,要不你也搬来通省吧。”这两天,良子过的那叫一个开心,很不舍得浩哥走。
“再等等,不急这一年半年的。”他还惦记着村里的征用呢。
白给那么多钱,他可不舍得放弃。
看着良子那一脸不舍的表情,文浩拍了拍他的肩膀,“大老爷们的,别磨磨唧唧,等南霜中考后,我肯定来通省住。”
“到时候咱们兄弟又可以天天在一起了。”文浩心很野,他不是个固定之人。
干什么事都不长久的主,要真让他和良子一样,天天守着一家店过活,他肯定干不来。
他喜欢挣快钱。
挣一笔歇一年的那种。
当然,他也不会去干什么杀人放火之事,文浩再怎么混蛋也干不出这么丧净天良的事来。
再说,家里还有两个孩子呢。
他喜欢挣快钱就是因为家里的孩子,他想更多的时间和来陪着自己的孩子们。
玉姨也很想念南霜,她给南霜准备了很多衣服,都是兴下最时髦的。
一一收拾出来,让文浩带回去。
当然,南星也有,不过同南霜的多而已。
毕竟她和南霜相处的日子更多。
大包小包带着离开了繁华的城市。
老许又开始忙了,没能来送,但他也惦记着文浩的那个药酒。
不过要等一个月后才能喝到,他再怎么急也没用。
文浩回来的时候就看到自家儿子脸上一大块纱布,他立马急红了眼。
好在南霜拉住了他。
把事情来龙去脉告诉他。
“好啊,这是没把老子放眼里。”说完,文浩也不管身上的疲惫,直接拿了一根棍子就冲了出去。
去哪?
当然是本家文家,找李香春家的儿子算帐去。
哼,别人怕她李香春,他可不怕。
不就是有个当混混的弟弟嘛,他干什么?
这些年他不干那混事,可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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