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好吃,但是产量极低,所以百姓几乎放弃种植水稻。
高产的红薯土豆在这里居然是没有的,不过有叫倭瓜的南瓜,也是充当主食用。
没有了闲杂人存在,夜九投入到了高粱藜麦的杂交栽培中。
本地高粱杆细易被风刮倒,产量却还算可以,听闻陵县,也就是隔壁最近的县,高粱秆子粗壮,但是穗短产量不高。
两者结合说不得能够有效果,陵县的高粱夜九自然没买,不过现在还不着急,后面的地就那么大,就她一个人,也不打算弄太多土地。
明年先把那两亩地种棉花,后年实验的杂交高粱跟藜麦就能进行第一批试种,一亩地高粱一亩地藜麦也正好。
做实验就得有长远的计划,夜九一点都不怕时间长。
写好了计划书,年都还没到,开春就更远了,夜九决定继续做好吃的。
油炸撒子、杂粮锅巴、杂粮煎饼,夜九都放在了日程上。
另外一边,顾瑾带着炮制好的狼头离开了。
离家出走的时候到这里整整花费了三个月,但是回去的路不过五天,站在熟悉的大门前,顾瑾还有一瞬间的迷茫,但是响起夜九的话,又振作了起来。
提起狼头回了家。
看门的小厮换了新人,但是看着顾瑾熟悉,一时半会不敢动,看着面容与老爷大公子十分相像的脸,小厮灵机一动,这不会就是出门游历的小少爷吧。
一个小厮上前,悄声的开口询问。
“您可是小少爷,小的是刚换上来的,还没见过您。”
“眼光不错,本少爷回府了,让人准备准备。”
顾瑾挑眉,拿了一个银角子打赏小厮,然后大步的朝着侯府往里走。
看门的小厮因为打赏,一路跟着顾瑾,顾瑾见人机灵,将手里的狼头交给了小厮。
“你叫什么名字,东西拿好了,以后就到本公子身边伺候。”
“小的叫四喜。”
“不错,这个名字我喜欢,我先去祠堂跪拜列祖列宗,你把东西放到我房里,松竹苑知道怎么走吧?”
“知道,小的这就去。”
顾瑾大步朝前去了祠堂,镇北侯府的小少爷回来的消息顿时四下传开了。
顾老爷,顾瑾的亲爹,如今的镇北侯,得知小儿子归来的消息,先喜后气。
“臭小子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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