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的调查路线也会就此中断。
若是找不到其杀人藏尸的证据,那么犯罪成员1号最多就是因为偷窃罪被判处。
这样的代价不仅微乎其微,还能让整个犯罪集团进一步的惊醒,从而万分从容的从l市之中撤离出去。
这就是一招最为简答的弃车保帅!
想来那名犯罪首脑在采用这种分布隐藏的计谋之前,也应该对各个犯罪成员进行了告诫,让他们抗住自己的罪行就可以了,只有这样,他们各自承受的法律打击才会是最小的。
仅仅只是通过理性的告诫,就能够让各个犯罪成员彼此守口如瓶,更何况这个犯罪组织还明显有自己的思想理念,那名犯罪首脑的洗脑能力,更是不容质疑的强大。
就算现在真的抓住了犯罪成员1号,他们能够以其为突破口,成功的揭开这个犯罪集团的神秘面纱吗?
推理到这一步,不禁让第五正有些怀疑,到目前为止,他与犯罪成员1号之间的周旋,到底有没有任何的意义。
就算犯罪成员1号再怎么精锐,他也更像是那名犯罪首脑手中的一只傀儡,就算这只傀儡被抓住了,只要那名犯罪首脑及时的断开连接的丝线就可以了。
看来,最终想要如抽丝剥茧一般的将隐藏于最深处的那名犯罪首脑给揪出来,必须要在抓住其中的某名犯罪成员之后,再以此为基础,将所有与之有关联的丝线全都给查个底朝天!
若真是如此的话,案件进行到最后的阶段 ,其工作的强度,可能会到达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
这样的复杂局面,光是想想都让人头疼。
不管怎样,这个案子依旧有线索能够继续往下查,已经是最为良性的一种状态了。
在休息了一会,稍微的透了透气之后,第五正便再次进入到紧张的工作状态之中。
以目前所掌握的线索,犯罪成员1号极有可能留有案底,其在l市的临时住所可能位于西方,其在l市的居住时间是可以被精确的,那么只要在l市西方的所有租住房内排查出一名留有案底的可疑人员,那么就能很好的缩小犯罪成员1号的嫌疑群体。
但是这种摸排的方式,其前提是犯罪首脑在召集成员来到l市之前,没有预先为所有的犯罪成员租赁房子。
可是以犯罪成员们强悍的个人能力而言,他们在汇聚之前,应该都经历过相当长时间的专业训练,也就是说,犯罪首脑的犯罪冲动并不是一时兴起的,而是经过长时间规划的,对于各个成员分散地的房屋要求,应该也是经过精挑细选的。
如果按照这个思路来推断,在房屋租赁市场寻找近期的租房对象,明显是不合理的。甚至犯罪首领还可能租赁一些私人的房间,又或者是城乡结合部独门独院的民居,那就更加难以通过房屋租赁信息去作为突破口了。
一想到犯罪首领通过这种方式规避警方排查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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