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而且全盛时期的邵氏虽拥有数以千计的工作人员和一座规模极大的影城,但这个“中国电影有史以来空前的电影王国”毕竟不是每天都在开戏,故此更非对所有人都能物尽其用,继而问题就出现了。
有些轮不上进组的工作人员每月照例发薪水不说,许多人更不得不日日等戏开工,结果庞大的影城里时常出现“守株待兔”的尴尬情景,再加上从不间断的片场维护、机器保养、日常用品等开支,实在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还有一点在于,大片厂制度下的制片人掣肘于戏院商的干涉和“捞过界”的禁忌下,因此工作范围往往较窄(如安排拍摄时间及寻找场地等寥寥职责),若谈自由岂非多管闲事?
邹文淮在嘉禾推行的外判制度恰好与邵氏的大片厂制度相对,一方面突破了“包身工”的局限,主动寻觅或接受与不同戏院商和制片商的合作,以求在更大程度上实现“优化组合”。
另一方面则以合作关系的形式给予明星和制片人更平等的创作地位,即支持对方成立“卫星公司”。
以母公司监督剧本、成本及拍摄进度的前提下自主开拍电影,由此让其得以创作出更多元化的类型题材,而影片完成拍摄后既可直接交由母公司进行宣传发行,亦可独立“外判”给其他电影公司负责。
这样即减少了额外的成本投入,更拓宽了电影制作的空间,可谓两全齐美。
至于分红方面,嘉禾的外判制度也不同于片厂化下的“既定式条款”。
除了片酬和制作费,影片卖座的利润更可按一定比例分红(最高可达到五五分账),共享对象也包括演员个人及合作公司等,如此“平等互利”的模式,自然能够让更多明星、制片人或其他戏院发行商乐于合作。
当然更重要的是,随着市场对电影题材的要求愈加严格,流水线作业早已无法满足观众的眼光。
取而代之者则是对创作者的认同及渴望,故此在主流观念的推动下大片厂制度逐渐衰落,与创作主动性不谋而合的独立制片人制度随即兴起,这无疑也是电影工业重心转变的必然导向。
后来独立制片在香港可谓是百花齐放,人人都看出电影市场一片火热。
不过再看看手上的报道,照片上洪劲宝跟岑健勋站在潘迪声边上面笑如花,顾夏阳摇摇头道:“只可惜他们低谷了大哥大搞事的能力,偏爱程龙,总会有人不满的。”
就在去年,洪劲宝跟岑健勋合作开了德宝电影公司,然后大老板潘迪声入股,租用了邵氏院线,据传四家龙头戏院的年租金就在4000万。
不过潘迪声是大老板,他还有很多其他更赚钱的生意,电影只是副业;所以,德宝的日常运营与电影决策,都是洪劲宝和岑健勋在操作。
“今年是香港电影的大洗牌,也是我的机会。”
坐在书桌上的顾夏阳,已经正式将《天若有情》修改完毕,甚至画出了不少的分镜头来,这方面,后来从事影视剧后,他是专门进修过的。
之前他开玩笑跟王乐泰说,第一部电影拍的是父母的传记,其实也不算说笑。芳姐的爱情故事,跟《天若有情》何其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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