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半肥半瘦的宝肋肉和青椒。他就知道,今儿晚上的伙食应该是排骨冬瓜汤,以及青椒炒宝肋肉。
目前还不到吃晚饭时间,但舀一盆子排骨冬瓜汤下饭还是很不错的。
周青很快就回来了。
听到脚步声响,楚锐迫不及待地拿出随身的银筷子。
周青手上却空空的。
楚锐脸色臭了起来。
“世子爷,他们已经在吃饭了。”
楚锐忽地站了起来:“现在还不到未时,吃那么早做什么?”平时吃晚饭少说在酉时末好不好?
周青说:“我也是这么说的,可宏雅大师说,一日两顿饭,对于养伤的人来说,远远达不够营养,建议大家一日吃三顿饭。”
齐朝没有午饭之说,一日只吃两顿饭,早饭和晚饭。
楚锐一想到炒得外焦里嫩的半肥瘦的宝肋肉,口水又不争气地流了出来。
他大步起身,另一客院走去。
侍卫们正吃得热火朝天,这个说这宝肋肉炒得太好吃了,带着微微的甜,还有浓浓的酱香味,比宫中的厨子做出来的回锅肉还要好吃。
也有的说这冬瓜排骨汤味道也很地道,骨头炖得软烂,入口即化。排骨不若肉摊上,被肉贩子剔成了光骨头。这上头还有一层肥膘呢,肥瘦相间,吃起来简直不要太爽。
大家边吃边赞美,又妒忌起楚锐来。
因为这回锅肉和冬瓜肉片汤是顾五姑娘身边的丫鬟亲自掌的勺。
因此大家自动忽略了楚锐的黑脸,“统领,什么时候把顾五姑娘娶进门?我都迫不及待想去国公府蹭饭吃了。”
楚锐原本只黑了一半的脸,黑如锅底。
------题外话------
以前物质不够丰盛时,肥肉才是人们的最爱,排骨因为带骨头,不划算,吃的人很少,所以都被剔的极其干净。现在,物质条件丰盛了,就反着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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