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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3章 互联网法院(第2页/共3页)

; 法学专业的同学们从此不必在枯燥乏味的课本条例中寻求慰藉,通过大量的模拟实战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针对判决过程存在的瑕疵和纰漏,在下方评论区大胆表达不同的观点见地。

第一个案例是非法招募童工,被告是一家开在县城的歌舞厅,老板雇佣了几个初中生当酒托,被热心群众举报了。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除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外,任何公司及组织禁止雇佣16岁以下未成年人。

涉案的企业性质较轻微,负责人认罪态度良好,只需要判处罚款,不用追究刑事责任,按人数计算,最终判决罚款4万元,吊销营业执照。

“人家只是想揽客,把店都给揽没了。”陈博做好纲要标注,以免等下问到相关知识点。

第二个案例是违规收取保证金,大学生易某在网上看到了一家兼职招聘,根据负责人的要求,易某交了200元作为保证金,对方保证在兼职期结束后予以退还。

然而中途因为易某个人原因,兼职无法继续,双方协商解除,易某想讨回200元保证金遭到拒绝,遂诉诸法院。

陈博只知道买车看房收了定金不能退,不清楚兼职的保证金怎么算。

案件审理速度出奇的快,法律要求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再加上双方对提交证据均没有表示异议,认同了兼职合约的有效性,法院直接判决公司退还易某200元保证金,并对公司处以1500元罚款。

“原来维权那么简单啊?我头一次发现。”陈博小声嘀咕。

第三个案例是陈博最关心的加班费问题,虽然嘴上喊着早九晚五双休日,可实际操作中并没有几家企业真正落实到位,下了班手机还得随时保持开机待命,隐形加班的情况普遍存在。

公司终身雇员丁某是一个大龄码农,8月份超额加班20个小时,并在休息日工作,事后无调休。

因经济性裁员,丁某9月份被公司无情裁掉,双方就经济补偿款达成一致意向,但丁某要求公司赔付8月份加班工资。

说实话,加班费这个东西,陈博在私企里基本见不到,万恶的资本家只想着榨干剩余价值,

一年到头,只求绩效拿个a,多点年终奖足以。

谈钱嘛,太伤感情了。

他看了案例依据的法律条文,才明白加班费的计算公式。

加班费的支付标准分为三个梯度,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加班的,按标准工资的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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