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声不响离开大半年,你丫到底干什么去了?”
大概五六瓶啤酒下肚,此时卡座边上已经堆了很多酒瓶,趁着还有意识,我对阿杜问道。
阿杜闻言,笑笑,睁着迷离的醉眼,点上一支大前门,吧嗒吸了口,淡淡道:“没什么,就是出去走走。”
“能说实话吗?”
“大家都是兄弟,几斤几两,彼此都清楚,一走就是半年,你丫哪来的钱?”
转头看向孟阳,这家伙酒量不是很好,此时已经趴在了桌子上喃喃自语,本想问问他的,现在一看,也问不出什么来,只好直直盯着阿杜,希望他给我个答案。
北京,一座少了些人情味儿的城市,在这里我遇见了阿杜跟孟阳这两个兄弟,殊为不易,所以,对待这份感情我格外珍惜。
阿杜指了指放在身边的琴盒,“哥们就用这个,从工体走到丽江。”
“杜城!”
我喊出了阿杜的名字,大着舌头道:“你丫连烟都抽大前门了,就靠卖唱能走到丽江?当我三岁小孩儿?”
“呵,信不信由你。”
阿杜喝了口酒,眼睛在舞池周围扫视着,“真怀念啊,现代人的气息,一股子透过身体的堕落,啧还他妈是北京好。”
不知是不是错觉,我发现阿杜这半年变了很多,原本有些不羁的他,此时身上弥漫着一股深邃与沧桑,直觉告诉我,这半年他一定经历了不少事。
想套一个人的话,没什么比喝酒更直接的方式了。
又让服务生提上六瓶燕京,启开一瓶,递给阿杜,“老孟已经倒了,咱俩喝。”
“成。”
阿杜接过酒,“你那点心思,真他妈娘们儿。”
“我能什么心思?”
装着不明白他的意思,举起酒瓶示意他干杯。
纯粮大麦酿制的啤酒,透过喉咙流进胃里,打个酒嗝儿浑身通透。
“玩玩儿?”过了半晌,阿杜拍了拍自己的琴盒,对我说道。
他离开北京之前,一直在鸟巢驻唱,所以他在这有不少朋友,再者,出来玩儿的,喝到点上之后,都会放纵自己,跑去台上大声嚎唱。
摇摇头,“不了,你去吧,我在这看着孟阳。”
“挺大一爷们,还能让人捡尸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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