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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四章 养猪第一步(第1页/共3页)

社会,和公平,往往都是向着权势之人。

是原本属于小伙的铁饭碗名额,因为上面领导亲戚的需求,被一个连工厂大门都找不到的‘新人’顶替了。

小伙则是被工厂找了一个无厘头的借口,开除处理!

所谓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刚刚走出工厂的小伙,因为伤人,被拘禁了十五天。

对镇子和未来的向往烟消云散,正当准备回到老家种地时,车站内,被人偷了钱包。

还好,小伙眼疾手快,抓住了扒手,并将扒手一顿毒打。

扒手,向来从不单行,那个年代的扒手,都是有组织有纪律的。

所以小伙迎来了扒手们的报复,也许是因祸得福,扒手的领头人看上了小伙。

认为他这不出众的样貌,矮小的身材就是天生的小偷材料。

扒手成为了小伙的新工作,并且他对此,有着独特的天赋。

虽然他每天都能偷盗不少的钱,不过被老大苛扣之后,剩下的,紧紧能填饱肚子。

偶尔偷不到,还会被打。

他早就受够了被人欺辱的日子,终于有一天,他做出了反抗。

那一天其实小伙偷到了不少钱,只是不想上交,这一举动,惹怒了扒手老大。

一顿毒打肯定免不了,可谁都没想到,平时被人随意欺负,连口都不敢还的小伙,从袖口中拿出了一把刀。

仅仅一刀,就终结了扒手老大的生命。

也许是上天开眼,因为扒手老大手中有武器,和一些小扒手中早就对老大的不满,出言帮小伙作证,小伙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无罪!

从此,小伙成为扒手们的老大!

那个时候的他,早已经不是工厂里的他了,他是从下面爬上来的,也体贴手下人的苦,深得小弟们的心。

靠着仗义的性格,投奔他的混混越来越多,势力也越来越大,成为了当时镇子的公认大哥。

这个镇子,就是如今的横河县北,这个人,就是洪斌!

那一张照片,向我证明了一件事。

就是洪斌和刘野的关系很密切,不过究竟是兄弟,还是大哥和小弟的关系,我不确定。

我想,后者的几率会更大一些!

一切想清楚后,心中不由的问候了龙坤的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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