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蓁没想那么多,点头应了,又去把园子里的事情做完,这才去了厨房。
猪头骨用小火焖了一个多时辰,焖得香飘三里地!
猪头肉从骨头上给扒拉下来,用陆承泽带回来的酱油、一点酒、蒜苗,只调个味炒了一下,就香得不行。
开水里烫了一把的青菜丢进肉汤里,只放了盐巴,就端上了桌。
陆承泽说了,最近这些天,他姐姐在这边住,让叶蓁就两家合在一起做饭,不用煮两回饭,米面粮食和肉菜钱,都算他的。
叶蓁嘴里答应着,自己煮的猪头肉什么的,却也没打算再跟陆承泽要钱。
因为,她还有事想求着陆承泽呢,现在还不那么熟,不好现在开口。再等等的。
叶蓁吃完饭去喂猪的时候,静姝叫住了忙完的陆承泽,看了前屋方向一眼,压低了声音问:“你这两年丢下镇北军,彻底交了权跑到这里来,难道是……是为了……她?”
陆静姝眼中全是不敢置信。
她看到的叶蓁年龄不过十一岁,营养不良、身量完全没长起来不说,常年劳作,人又黑又瘦,那张脸瘦得没有二两肉,唯一出彩的,也就是那对平静又亮晶晶的大眼睛了!
这样一个农家女,到底有什么好?
陆承泽反问:“她不好?”
陆静姝无语至极:她不得不承认,叶蓁是有可取之处的。
这个小女子尽管才十一岁,却完全没有同龄女子的那种天真活泼不谙世事,之前她去全村送猪肉的事,陆静姝也听说了。
要知道这叶蓁是孤女,身边并没有人提点,在村子里得了这么大的好处,能想着每家送点肉过去,这就很不容易。
要知道这叶蓁四姐弟没了父母之后,这一年来,村里没几个人想着接济他们,如今她得了两头大野猪,却能想着给村里人都送点,偏又送得不多不少,够每家一个菜,这心胸尺度就不是一般的村妇能比的。
可再出挑,那也是在这村子里出挑,远远配不上自家这从小就被今上都赞誉有加的弟弟啊!
五岁出口成章,八岁金殿扬名,十岁随父出征,十四岁领兵抗胡,赢得战神之名,杀得胡人闻风丧胆!
这些年来,京城中不知多少人家想让自己娇养出来的大家闺秀跟陆府联姻!
这样文武双全又容貌出众的弟弟,就是公主都配得上,各家夫人踏破了门槛,都想牵线,祖父也是纵着,只说必须要弟弟答应才能联姻。
可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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