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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二章 锋芒(第1页/共3页)

“咚咚咚咚”的敲门声响起。

陆轩收回思绪,起身去开门。

“不好意思,有点东西忘拿了。”

来的人叫祁彦,之前跟陆轩住一个宿舍。

祁彦今年23岁,据说大学毕业后不愿继承家业,平时喜欢唱歌玩,看见这次的歌手大赛就想来试试看。

他今天穿了休闲夹克外套搭配着破洞的牛仔裤,一脸的风流痞相,然而粉丝数量显示很多女生恰好就喜欢他这一款。

陆轩已经在心里自动把他归为纨绔子弟这一类。

祁彦在陆轩对面的一张床上翻找着,然后掏出了一个白色的耳机。

“下一场十进七,你唱什么歌?”

“就那些,找歌来改一下翻唱,我还有几首原创。”

祁彦嘴角露出一个优雅的弧度,实际上却是在给他泼凉水:“陆轩,不可否认你唱功的确出色,但是你每次不是站在那唱,就是拿着一把吉他站在那唱,观众们看久了会不会感觉视觉疲劳啊?”

陆轩坐回床上,没看他,语气里带了一丝嘲讽:“说得好像你各种风格都能驾驭得炉火纯青一样,事实上一段简单的Rap都找不准节奏。”

两人又如同以往那样,言语犀利的向对方进行精神上的攻击。

最后,以祁彦的“落败”而告一段落。

“咳,言归正传,下一场你要不要和我搭档?先不要急着拒绝,我打听了一下,他们差不多都挑选好搭档了,今天有两对已经开始在练习,我觉得我们这次改变一下风格,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效果......”

陆轩听他说着,神情渐渐变得郑重起来。

10进7,男生组。

这一场比赛采用两两组合的形式,选出三对最优秀的,然后再从余下的四位歌手里面挑出一位一起晋级。

陆轩和祁彦出场时,林墨有一瞬的怔忪。

屏幕上的两人都穿着朋克风格的黑色服装,妆容比前几次显得浓烈了那么一些。

两人身后是身着暗色服装的吉他手、贝斯手、鼓手和键盘手,整个舞台的灯光也呈现出一种暗黑系的氛围。

开始的主歌部分是祁彦来唱。

这是他俩商讨的结果,因为副歌有一定难度,而主歌部分也更适合祁彦的音色。

他的歌声低缓,带一丝微微的沙哑,循序渐进地抒发着情绪。

轮到陆轩的副歌部分时,他摈弃了以往的演唱习性,歌声增加了力度,直入心扉,在乐队完美的配合之下,更为酣畅淋漓,使观众感到了一种强烈的节奏感。

歌曲中间的空隙部分,陆轩信步走到一旁的打碟机旁开始打碟。

现场气氛空前的火爆。

俞姗:“哇,帅炸了。”

林墨全神贯注地盯着电脑,目光炯炯。

阿轩真好看。

表演结束时,观众席的欢呼声和掌声如同山呼海啸一般,久久不息。

这一场表演随后陆续被各大网络平台转播。

与此同时,陆轩在微博的粉丝数量从上周的两百来万增至四百多万,还有突飞猛进的趋势。

隔天,女生组。

翟念甜的这一组落选了。

虽然她早有心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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