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门缝,门外的人让他呆愣住了。
意料之中,门外的人确实不大,不,是非常小,看起来也就刚过十岁。
意料之外的是,来人穿着打扮有些……嗯……过于张扬。
只见“他”有些瘦小的身板上穿着一件蓝白相间的男式海魂衫,外面是一件黑色的工装背带裤。
脚上穿着时下流行的白色回力鞋,看起来即年轻又时尚。
这些打扮都还算正常,让瘦猴感到张扬的是来人除了一头利落时髦的三七分细碎短发之外,在巴掌大的小脸上还带着一双大框墨镜。
显然墨镜对“他”而言有些大,完美的遮住了“他”的大半张脸,露出的粉嫩嘴唇和挺直秀气的鼻尖,使“他”看上去有些雌雄莫辨。
在这普遍身穿补丁衣服的年代,这身打扮走出去足以成为这条街上最靓的仔。
难道是哪家的小公子跑出来游玩?
瘦猴没有觉得这孩子哪里不对,实在是“他”通身的气质一看就是娇养的。
感谢这段时间的好吃好喝外加每天不间断的百花液,不然以拂晓原来的枯黄脸,就算想扮嫩估计也要擦一层粉才行。
没错,来人就是拂晓,为了这次行动,她愣是把半长的头发给剪短了,除了本来的发质实在不好之外,主要是男孩子的身份要比女孩子方便。
又花巨款去供销社买了一件海魂衫和一双回力鞋才勉强把自己打扮的合格了一些,至于墨镜,那完全是用来遮挡眼睛用的。
拂晓知道她的眼睛是全身上下最大的特点,让人看过之后最容易记住,为了安全,她才想办法弄来了一双墨镜。
之所以如此下血本,也是为了这次交易,俗话说人靠衣裳马靠鞍,你穿的破破烂烂的估计也没人愿意理你,就算给面子搭理你肯定也会压价。
穿的好不说事半功倍,最起码不会让人看轻,还会给人一种摸不着低的错觉。
二是为了以后,如果这次顺利的话,肯定要常来常往,东西也许会便宜一些,但也比她绞尽脑汁的找机会去黑市冒险强,她也没那时间。
三也是最主要的,就是为了安全,不管以后会不会有第二次交易,她首先要保证不被人看到脸才行。
其实刚开始拂晓也想过跟在津市换秤一样无声无息的把东西换走。
但很快她就打消了念头,不说圣地会不会暴露的问题,在这个世界的规则是不问自取即为偷,哪怕在兽世看中别人的东西也要公平交易或者光明正大的赢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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