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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66 真正的舅舅(第1页/共3页)

简赫踏入到了天津,积雪尚厚,脚下黑靴踩在雪地上,发出了咯吱咯吱的声响。

不让亲兵陪伴,简赫独上了连云山,这山中种了连绵的梅花,此时含着雪,幽幽绽放开。

简赫知道简云窈最喜欢梅花,忍不住多看了几眼,想要记住这样的情形,等到见到了姐姐,好告诉她这幅场景。

“汪汪汪。”

简赫定睛一看,是一只通体雪白的大狗冲着自己不住地叫。

“小白,回来。”男子的声音清冽,让简赫猛地抬头,看着来者。

他穿得是灰扑扑的棉衣,头上带着一顶皮毡帽,看着就像是普通百姓,只是任谁走过他身边,总是忍不住多看一眼。

那人眉心正中一点红痣,生得玉面,气度带着有别于喧嚣凡间的宁静。

这是因为冬天,难免穿得累赘一些,还不算显露他的容貌和风度来。

倘若是夏日,只着轻薄的袈裟,手持法杖,有虔诚礼佛的百姓会当即跪下,还有妙龄女子目光黏在他身上,见着他的光头一颗芳心都碎了。

这般拥有清隽容貌的和尚正是曾经的探花郎——庄鹤昇,如今法号玉清。

简赫大跨步上前,揽住了那人的肩膀。

庄鹤昇被简赫的动作吓了一跳,在看清楚了简赫的模样,继而双手合十,“贫僧见过简施主。”

“喊我立秋。”简赫笑着拍拍对方的肩膀,“你也太见外了一些,喊我立秋啊,这字还是你起的。”

庄鹤昇因为简赫的话难免想到了当年的事情。

当年简铭(简家大公子)的身体不好,简铭和简云窈是龙凤胎,简铭就让妹妹顶替了他的身份在外行走。

庄鹤昇因此和简云窈相识,不知道过了多久以后,简云窈开始是带上一个小屁孩,那人正是简赫。

相互熟悉起来,简赫缠着庄鹤昇要一个字,因为初次见到简云窈是立秋,庄鹤昇就顺口说,可以叫做立秋。

立秋算是什么字?简赫当场气得成了河豚。

这让简云窈乐不思蜀地用手戳着弟弟的面颊,还一个劲儿地喊他立秋。

当时简赫还说等到自己及冠了,要正儿八经的字,谁知道未等到及冠,在简云窈嫁人的那一日,简云窈喊他简赫,简赫却只让姐姐喊他简立秋。

庄鹤昇想着,只怕世间之人少有自己这般幸运的,与皇后曾互生爱慕险些定亲,战神简赫的字是自己起的,还见过那位惊才艳艳却短命的简铭,倘若是简铭身体好,当年哪儿有自己做探花的份,又或者是驰骋战场的应当是那位简家大公子。

陷入到沉思里,庄鹤昇的眼睑低垂下,带着一点如同神佛一般的悲悯表情。

叫做小白的大白狗见着主人与简赫熟悉,此时就不再吼着,而是嘴巴张开发出了“哈、哈”的声音,对着他吐着舌头,摇着尾巴。

简赫没等到玉庄鹤昇说话,就伸手揉了揉狗头,“这狗可生得真可爱。”

这狗通体雪白,是生在严寒之地的,庄鹤昇偶然之间见到这狗,就挪不动步子,他难得询问了价格,并且代写了许多的对联,终于攒到了钱,买下了这只狗。

庄鹤昇浅笑了起来,揉了揉小白的脑袋,“你这是要回京城?把这只狗带上吧,后宫之中应该可以养狗。”

庄鹤昇还记得简云窈的喜好,简云窈喜欢大狗而不是小狗,因为小狗总是爱狂吠,她更喜忠诚可以狩猎的大狗,而又喜欢纯白色的。

庄鹤昇一直说要送简云窈一只狗,而简云窈只是摇头,“若不是遇上我的心上狗,我才不养。”

她笑容明媚,庄鹤昇至今回忆起来都会觉得怦然心动。

在见到了这只狗的时候,庄鹤昇就觉得简云窈会喜欢。

简赫却拒绝带走这只狗,现在姐姐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皇后娘娘,她所有的东西甚多,反而是庄鹤昇所有的很少。

“难得你这里有活物,陪着你就是。”

“和我要茹素,难得为他化一些肉食,它也吃不饱。”庄鹤昇说道,“这狗皇后娘娘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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