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战,是徐鹤雪的成名之战。
十六岁,他离开护宁军,统领靖安军,在饮马湖杀得胡人肝胆俱裂,更亲手杀死胡人亲王多羚,夺回燕关千里。
十七岁,他驻守居涵关,使城池固若金汤,三战便令胡人闻风丧胆,不敢再进一步夺取北境汉地。
十九岁,他受封玉节大将军,统领雍州三军,这一年,是他声名最盛之年,亦是他剑骨竹心沦落泥淖之年。
雍州城凌迟了年少的玉节将军,从此好像再无人记得,他也曾策马持枪,秉持一颗赤子之心,认真地护卫着他身后的大齐。
倪素在纸上读他的生平,她好似也亲眼目睹他曾经的少年意气,后来的折戟沉沙。
他做的官,非是他老师心中期望的官。
“倪素,我真的,很想要你的信任。”
倪素推开医馆的大门,倏尔想起那夜他的这句话,她握着琉璃灯盏的手一紧,好一会儿才记起要抬步往后廊去。
可敲门声响,她步履一滞。
倪素回头,门外立着一个青年,他披着一件破烂的斗篷,兜帽略微遮掩了他苍白的脸,但他抬起来的那双眼,瞳孔却比寻常人的大。
乌黑而阴寒。
他步履僵硬的迈进门槛,兜帽松懈了些,令倪素更将他的脸看清了些。
他竟然,没有眉毛。
“我找徐鹤雪。”
他慢吞吞地说。
倪素一震,她看着他,倏尔想起一日雨天,街上有个青年想抢她手中的包子,那时,徐鹤雪对她说,不生毛发,双瞳有异,即为——鬼胎。
第64章 永遇乐(三)
“那日, 我在刑台底下看见他了,他扑上去,挡在他老师的身上, 那时,我才知道, 原来他就是徐鹤雪,”青年说着,伸出枯瘦的双手比划, “我看见你带走了他。”
他的眼珠动得迟缓,视线毫不遮掩地落在她身上的药篓上。
“你想做什么?”
倪素警惕地后退两步。
“他自损太重, 凡人的药石, 香烛, 都治不好他。”青年的眼睛能够清晰地从藤编缝隙里看见那团莹白的光, “但我可以。”
倪素心中一动,但对这个忽然出现的诡秘青年,她仍保有一种谨慎的审视。
青年干脆将兜帽拉下去, 单薄的布巾缠裹着他的脑袋,斗篷底下,他的身躯瘦得厉害, 那双瞳色极浓的眼睛盯住她, “有包子吃吗?”
此时街上已没有卖包子的食摊,倪素买了一油纸包的饼子给他, 他竟也不觉得这刚出锅的饼子烫,抓出来一块便往嘴里塞。
从食摊到医馆的这么一小段路, 倪素才走上阶, 回头就见青年站在底下咂咂嘴,他手里的油纸包已经空了。
倪素只得转身又去买了一包给他。
青年坐在檐廊底下, 狼吞虎咽地吃着饼子,说话含糊,又慢吞吞,“你之前也给过我两个包子。”
“那天我就看见他站在你身边,可是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他就是徐鹤雪,我以为他在幽都呢。”
他说。
“你认识他吗?”倪素坐在另一边,闻声偏头来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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