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充分验证了金手指的功能。
能变成锋利金属的手指,这就是鬼差对金手指的理解。
所有的金手指又是什么意思?
曼达又找了一颗野草试了试,每个指缝都有同样的功能,左右双手都锋利无比。
这算什么?金刚狼还是剪刀手?
十个手指一根都没放过,今后还能洗脸么?还能挠痒痒么?抠耳朵和挖鼻屎这些重要的事情该如何解决?五指姑娘也亲近不得了么?人生还有幸福可言么?
不该那么贪心,不该和鬼差瞎扯淡,就该把话说清楚,小说中有无数金手指,哪个不比这个强!
正在懊恼当中,一阵水声突然传到了耳畔。
有水!没错,的确是水!
曼达激动的爬了起来,瞬间把金手指忘在了脑后,循着水声一路跑了过去。
曼达的耳朵很灵,没跑多远就找到了水源,那是从山上流淌下来的一条小溪,在山谷的低洼处汇集成了一个水潭。
曼达想都没想,一头扎进了水潭里,在吸吮之间,甘甜的清流从脚趾一直灌注到了发丝。
复活了,这回彻底复活了,只要能再找到点吃的……
曼达一怔,身后好像有声音,是四肢划过野草的声音。
个头不大,但很灵活,应该是豹子之类的野兽。
趁着猎物喝水的时候出来偷袭,这个贱招从侏罗纪就是食肉动物的最爱。
曼达不慌不忙,继续喝着水。
借着喝水的机会引诱小型食肉恐龙上钩,这一招,曼达也试过无数次。
对方看准时机,一跃而起,扑向了曼达。
曼达向左边一闪身,看着对方扑进了水里,随后补上了一脚,对方结结实实摔进了水潭。
不是豹子,个头比想象的要小,好像是只没毛的猴子。
曼达没有多想,上去接连踢了几脚,对方试图反抗,可在湿滑的水潭里始终站不稳身子,在接连遭受重击后,仰面躺在砂石当中,失去了抵抗能力。
曼达一脚踩中了对方的胸口,借着月光看清了对方的样子。
除了头上几根稀疏的发丝,几乎通体无毛,小脑袋,细脖子,一双和鸡蛋差不多大的眼睛,灰白色的皮肤,瘦削的身体,细长的四肢,这幅尊容好像在哪见过。
“史麦戈?咕噜?”想起来了,在前前世一部经典电影里,有一个角色和他非常相似,只是他的身上穿了一件还算干净的短袍。
“我不叫史麦戈!我叫昆塔!”
这怪物居然还能说话!
曼达一笑,打了个招呼道:“你好啊,昆塔。”
“放开我,你这该死的臭虫!”昆塔的脾气不是太好,他用力的抬起头,想咬曼达的腿,可因为角度的关系,他那两排锯齿状的牙齿怎么也够不到。
“快点放开我!你这愚蠢的渣滓!我以提丰的名义起誓,我会吃光你的血肉,还会吃光你的灵魂!”
提丰是谁?好像在哪里听过。
这个问题并不重要,曼达俯下身子,微笑的看着昆塔道:“你有吃的么?”
昆塔一愣,眨着鸡蛋大小的眼睛诧道:“什,什么吃的?”
“什么吃的都好,食物,我需要食物。”
“我,我有,我当然有,只是不在我身上,在我家里有很多吃的,”昆塔继续眨着眼睛,“放开我,我会给你吃的,我绝不骗你!我以提丰的名义起誓!”
他应该没撒谎,至少前半句是真的,他的衣服非常贴身,根本没有能藏食物的地方。
“你让我很为难。”曼达叹了口气。
“没什么可为难的,”昆塔咧嘴笑道,“放了我,我给你吃的,还能带你离开峡谷。”
“这不是重点,”曼达摇摇头,随即从脚边拿起了一块大石头,“重点是你身上没有多少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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