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小白兔只有五六米远了,这只小白兔向后蹦了两下。回过头来,又是一个嘲讽丢了过来。
“我擦”夏清风口吐芬芳。手一甩军用匕首就扔了过去,他可不能惯着小白兔这毛病,自己可是这个荒岛最大的boss。
你牙,就是一个小野怪。
野怪就要有作为boss食物的觉悟。小白兔这么可爱,做成烧烤他不香吗?
匕首打着旋儿向小白兔飞的过去。
“砰”的一声砸在离小白兔十几厘米远的地方。更加沙雕的是居然是匕首后面先着地。
这水平连夏青清风自己都不忍直视。小白兔却是一惊,后腿一蹬,噌的一声蹿入旁边的草丛中,消失不见了。
夏清风那能放过它,这只兔子已经被他放入自己的食谱里了。大步过去,捡起自己的匕首就追,可惜几步的时间,他就已经失去了小白兔的踪影。
在草丛中挥舞着匕首乱砍了几下,也只是发泄一下,没有任何作用。
这兔子跑得太快,夏清风感觉就算自己强化一点细胞活性也不太可能,能够凭借空手抓住这只兔子。
如果想吃红烧兔子的话,他需要一把弓箭。
要知道夏清风在一年的职业生涯里,也学习了很多的技能。这些技能就包括射箭。
这是他的一段黑历史。当时他为了接一个广告。被金主爸爸揪着去陪人射箭。
这位金主爸爸不是男性,是一个40多岁的丑女人。成天打扮的妖里妖气,穿金戴银,还非要夏清风去陪她。
俗话说丑人多作怪,真是一点儿都没错。
就这40多岁的丑女人,还偏偏就爱骑马射箭。弄得夏清风为了恰饭也没有办法,在那几天的时间里苦不堪言。
唯一的好处就是,练了一手还可以看的过去的箭术。唬唬小姑娘那是绰绰有余。
最起码咱人长得帅不是?射箭的姿势帅不是?最后再加上不会射脱靶,完美!
还别说,等后来夏清风带着沈思雨去射了一次,立刻就把小姑娘唬得大惊小叫,甚至连香吻都献了出来。让他大大的装了一个逼,那是真香。
说到弓箭就扯远了,不是夏清风现在能够解决的问题。还是想想今天晚上怎么过夜吧,临时避难所已经被潮水冲垮了。
本来他是需要另外找地方的。因为,那两块大石之间的位置,已经不可能再当做庇护所了。你也不想什么时候睡着再被淹一次吧。
这潮水什么时候涨一次?夏清风可不清楚。可是看看时间已经下午两点了,寻找新的庇护所时间上有些来不及。
想了想,他决定今天晚上还是回到原来的地方过夜。潮水既然落下了,短暂的几天内应该不会再涨上来。
“嗯”也许吧。
夏清风倒不是一个由柔寡断的性格,一旦决定就开始行动。
走到树林里,这里还有两棵被他砍倒的树木。经过一天的暴晒,树叶已经发黄。
双手拉起一颗大腿粗的树木,像两块巨石走去。强化过一点肌肉后,他感觉这棵树在手中变轻了,轻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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