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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章 我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第1页/共4页)

“……”林可可假装温柔的脸瞬间裂开。

王秀君和林志锋听不懂林云初说的话,林可可却是听明白了。

这死女人在骂她白莲花。

“我同意回乡下去。”在林可可准备发挥的时候,林云初再次开口。

这一开口,让林可可惊了。

上辈子林云初死活都不下乡,这辈子却松口了。

王秀君先是惊了,而后露出满意的微笑。

看来,多骂骂是有效果的!

王秀君裸露、直白的表情让林云初冷笑不已。

真正的过河拆桥,就是她这样的!

以前她觉得林可可养不活的时候,她将她视为珍宝。

现在林可可长大了,她觉得还是自己女儿亲,觉得通过自己已经完全确定了和司家的联姻,立马对她这个棋子弃如敝履。

书中,王秀君一直想将林云初赶回乡下,林云初却怎么都不回,一定要抢男主,最后落了个流落街头、被人蹂躏至死的结局。

现在,林云初换成了她,这狗屁剧情她坚决不走。

她肯定要离开这里。

远离男女主角,远离这对奇葩的养父母,远离所有的不幸。

“不过我有两个条件,第一,我还得在这呆一周,参加燕子的婚礼。第二,你得把我那一千三百六十块钱还给我。

“你一千三百六十块钱,你怎么不去抢?”王秀君声音尖锐地问。

这个年代的工资三四十块一个月,林云初张口就要,不是六十块,不是三百块,是一千三百六十块。

王秀君脸色沉黑沉黑,开始声音尖锐地数落林云初,“这些年,你吃我的,穿我的,用我的,霸占着原本我女儿享有的一切。你不感恩也就算了,不仅想害死可可,还想讹我的钱!一千三百六十块,你开得了口!”

林云初自然知道这个金额在这个年代,属于巨额性款项。

但这本来就是原主的钱。

“我把你养这么大,这些年让你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最后还变成是我的不是!早知道我就养条狗!白眼狼都比你有良心!”王秀君越想越气。

林云初翻了一个白眼给她。

她是真想养她吗?

不是的!

是她自己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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