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吃的其乐融融。
花榆从未曾见面时的紧张,到后面的完全放松下来。
有人说过,如果你和一个人第一次见面,就觉得和那个人聊天非常轻松舒适。
并不是代表你自己多么优秀,而是表示对方一直在根据你的聊天方式来迁就你。
花榆想,这大概就是所说的人格魅力。
吃完饭,因为季国韬需要和他们一起回京大办退宿手续。
所以开车跟在他们后面。
此刻的季国韬正戴着耳机在和舒和通话。
“见着儿媳妇了,比照片还好看。”
“送了送了,她戴着正正好。”
“老婆,下次你在国外看到什么钻石之类的,多给小花买一点。”
“哈哈哈,谁让你不回来,今天小花送了我一个礼物,你没有吧?你肯定没有,你都没来你怎么会有?”
相比于季国韬这边。
花榆坐在副驾驶,看着自己左手手腕。
总觉得自己戴了一位祖宗。
刚才她在吃饭的时候也没仔细看,现在戴在手上,对着阳光,愈发清透,里面连一点毛絮都没有。
太……完美了!
卖掉十个她,或许都买不起。
季书韫侧过头,就看见小姑娘一直盯着自己的手腕。
翡翠镯子衬的她的皮肤愈加的白皙起来。
“想什么呢?怎么一直看着手腕,是不是镯子太重了?”
花榆喃喃,“这是重量的问题吗?这是要我命的问题。”
随即脑袋上被轻轻敲了一下,“整天瞎说。”
花榆将整个身子面朝着驾驶座,一本正经,“季老师,如果有一天我要从高处掉下来,正好你在,你要记得,千万别救我,救镯子,好吗?”
不然她担心自己醒来后。
会吐血直接身亡。
季书韫颇为无奈地看了她一眼,“任何首饰,都是因为有人类的喜爱,才赋予了它们价值,实际上它和普通石头并没有什么不同,是我们给它们分出了价值,而你,是无价之宝。”
话说的很有道理。
就好比一位很有名的法律专家说过的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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