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华银市后,陈司闭关了整整一个月后,体内的血蟾脏腑丹才总算消化得七七八八。
感受着胸腔里心脏有力的跳动,他用手握紧了拳头,感受着这份前所未有的力量感。
“看来已经彻底和我的肉体融合了。”
陈司起身,抖了抖身上的灰尘,换了身衣服,推开房门。
华银市的夜晚往往比白天更加热闹,到处都是灯红酒绿,大街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
酗酒的青年们彼此推搡,口里骂着狠话,一个个呼朋唤友,准备借着酒劲打一场架。
巷口的女人穿着妩媚,浓妆艳抹,眼神温柔似水,像能勾走人的魂魄,引得路过的男人们纷纷驻足。
披着貂皮、戴着墨镜的男人左右各抱着一个尤物,脸上挂着轻浮的笑容,鼻子有意无意地蹭向她们的身体。
陈司在华银市生活数年,对这些场景早已见怪不怪。
要是以往他或许还会好奇凑上去看看热闹,但不知为何,自他从黄口村回来后对俗事就再也提不起兴趣了。
陈司神色默然地在人群中穿梭,肩膀不小心碰到寻衅那些打架混混的头儿,不经意间便将其撞翻在地。
那混混已经喝迷糊了,脸颊一片绯红,站起身拍了拍自己的屁股,上前揪住陈司的衣领吆喝道:“哪来的龟孙,敢撞你爷爷我,吃了熊心豹子胆是吧!知道爷是混那条道的吗?知道我手底下多少人吗?今天不把你脑袋打进肚皮里我给你磕头喊爷!”
其余小弟看着陈司那白白净净的脸蛋,一眼就看出来是还在念书的乖宝宝,不禁发出一阵嘲笑,纷纷起哄。
“头儿!好样的,别给这小子好果子吃!”
“哈哈哈,头儿你这么凶,别把这娃娃吓尿了。”
“走路不长眼,小子你可有罪受喽,活该!”
“”
陈司没有说话,只是一脸淡漠地扫视了一圈这些人,最后把目光聚焦在了眼前这个混混身上。
仅仅是一瞥,混混后背的汗毛便倒竖起来,像是被人泼了一头冰水,酒劲瞬间就下去了大半。
他感觉这个年轻人看自己的眼神,根本不是在看人,而是在看一件物品。
一股刻在基因里的恐惧涌上心头,混混手一抖,将陈司的衣领松开,牙齿打着颤后退数步,结果磕到阶梯,一屁股摔在地上。
其余小弟见他这副样子,还以为是酒劲没过,一个个打趣道:“老大,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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