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秦淮。
精致画舫。
歌姬在翩翩起舞,
父子在饮酒作乐。
李弘壁慵懒地斜躺着,身边还有美人斟酒。
这才是生活啊!
穿越后的这段时间,李弘壁忙着解决曹国公府的隐患,忙着给李景隆擦屁股,竟然都快要忘记了,他可是曹国公府的小公爷,还没认真享受过几天。
现在,李景隆立下了大功,在朱棣面前刷了一波存在感,短时间内朱棣不会再对李景隆动手了。
而李弘壁也成功调制出了驻颜膏,只待将其推入市场打响名气后,就可以将此物送入宫去,加强一下曹国公府与皇室的联系,同时也可以再次向朱棣体现一下李景隆的价值。
自此,基本上不会再有什么隐患了。
从今夜开始,李弘壁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
上辈子,李弘壁就是个普通社畜。
嗯,也就是社会畜生,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享受着九九六的社会福报,连谈情说爱都成了一种奢望,可谓是被生活死死扼住了咽喉,连半点喘息的机会都没有。
所以,既然老天爷开眼,让他李弘壁来到了大明,还成了曹国公府的小公爷,李弘壁自然不愿再做个社会畜生。
上班是不可能上班的,这辈子都不可能上班的,尤其是给朱棣那狗皇帝打工,这辈子都不可能。
只能靠着做个混吃等死的纨绔废物,才能维持得了生活这样子。
莺声燕语,唇齿留香,左拥右抱,依红偎翠,这才是男人该有的生活嘛!
“吾儿,来满饮此杯!”
李景隆端起酒杯看向李弘壁。
儿子已经十七岁了,这个年纪寻常纨绔儿子都好几个了,可是自家这根独苗以前却是个榆木疙瘩,一向不喜男女享乐之事。
现在这榆木脑袋好不容易开窍了,所以李景隆准备趁此机会将他灌醉,然后寻个绝色佳人好好伺候他一番。
有些东西只要尝过了一次,那就会停不下来了。
食髓知味,正是如此。
李弘壁决心做个纨绔,自然也是来者不拒。
当然,他现在不叫李弘壁,而是叫做“曹十六”!
他爹现在是“曹九江”,而李弘壁还没到二十岁行冠礼也没有表字,所以取了一个“曹”,然后名“十六”。
嗯,二八十六,某位重八同志的棺材板要按不住了。
随着酒菜渐酣,气氛也逐渐旖旎了起来。
毕竟喝花酒嘛,没有“花”那怎么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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