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真实原因,是这红耳的兔子,身上毛茸茸的,脸圆圆的,很清秀,长得像是小萝莉一样,实在是有点小可爱,他还真有点下不去嘴。
“我听闻高原之上,有天葬传统,来自天地,归于天地,如此方能早日轮回!”
“今天,就让我老孟来超度尔等吧!也算全了吾等的情谊。”
说完,孟怀就撕开了一只兔子嚼了起来。
要说啊,也是奇了怪了,他这么一做心理建设,再吃的时候,就没有什么负担了。
这红耳兔子肉,也是个好东西,凉血解毒,补中益气,还入肝脾大肠经,正适合昨天吃了很多蛇肉、多少有点中毒的孟怀吃。
“好吃啊!吃起来,甜滋滋的!”孟怀g边吃边感叹着,“怪不得那群蛇要来集体猎杀呢!”
“就是肉太少啊!”
看着毛毛茸茸的一大团,个子也不小,可就是吃不到什么东西。
一只百十斤的红耳大兔子,里里外外也就六七十斤能吃。
“嗯,不过,幸好数量不少!”
这块地上都是毒蛇气息,又死了这么多同伴,红耳兔子们都不愿意往这边来。
这也让孟怀捡了一个便宜。
要不然,被灰头它们发现孟怀在吃自己的同类,它们绝对会暴走。
那他别想着全身而退了。
就这,在当天傍晚的时候,随着蛇头渐渐干瘪,毒蛇气息减弱,腐败发酵的红耳兔子肉的味道传了出去,还是吸引了很多不速之客的。
虎豹之类的自是不屑于吃腐肉,黑乌鸦、蚂蚁、蜈蚣之类的来了很多不说,就连狼都来了几只。
就在此刻,孟怀对面,七只浑身棕色长毛,长着白色头的野狼,正盯着他看呢。
孟怀看着它们,它们也看着孟怀。
那白头狼试探着走了出来,拖走了四只兔子,然后,就在树林里吃着。
“七匹狼,可不好惹啊。”
狼这种生物,战斗力是极其强悍的,尤其是狼群。
孟怀想了一下,又看了看还剩下三四十只兔子呢,也就没有理那边默默吃肉的狼群。
“还是先吃饭要紧。”
要说,孟怀真不愧有着“能吃”的天赋神通!
他一个吃肉的速度,比七匹狼还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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