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铁西自始至终波澜不惊,直到小王子宣泄完了,没动静了才慢慢的沉声说道:“不用激将,锋芒军不可辱,所有激将我们的人,最后都会后悔这么做,因为我们的能力,远在激将之上!你现在还有十六个人,那咱们就一场五个人,三场决生死吧。”
“好啊,我喜欢,不管你怎么解释,却还是被我给激将了。并且我向你保证,这次后悔的绝对不会是我!”
小王子有恃无恐嬉皮笑脸,很是一副奸计得逞的样子。
锋铁西头也不回,冷冽地说:“四五六小队各出五人,速战速决,教教这些个蛮荒人,死字怎么写。”
第四小队五人上前,五名蛮荒骑士也同时下场,二话不说群战瞬间爆发。
刀剑相交血肉横飞,一个蛮荒人自杀式突前,在承受了大多数杀伤,几乎是被瞬间阵斩的同时,也给后面的三个同伴,争取到了足以致命的时间。
蛮荒厚刀古朴弯曲,却不拙不笨杀伐凌厉,锋芒军虽然锋芒毕露,可在这种贴身肉搏当中,却占不到丝毫便宜,甚至还略显吃亏。
锋芒军五个人被三个人打得瞬间四死一伤,场中还站着的,就只剩下一个侥幸生还的伍长,跟那个一直静观其变的威猛大汉了。
锋铁西适时命令:“清场!”
双方都很默契,战场瞬间被打扫一净,五对五这下是真变成单兵作战了。
其实这边这个锋芒军也是蛮荒人,即便归化日久了,可他在其玄铁铠甲外,也还罩着一件半身的狼毛皮袍,而不是天朝下发的那种云纹战袍。
锋芒军战士右手直刀,左手翻握剔骨短刀,一看就是个危险的对手,尤其是他那把锋利的短刃。
蛮荒大汉超常地壮大,如此春寒料峭之中,他却只在肩头围了条狼皮做的坎肩;在其肌肉壮硕的胸腹下,捆扎一条铁扣皮带,穿缀无数黄红蓝三色的丝带布条,明显是个厉害的摔跤手,蛮荒那边也叫博克。
蛮荒博克松开抱臂的双手,亮出丝带布条掩盖中的杆棒铁骨朵当空一甩,立刻就迎来了身后众人的爆燃喝彩。也不知道这些人叫嚣,是因为这蛮荒特有的夺命武器,还是因为这人在那边特有的凶悍名气。
这次先下手为强的,是输了气势的锋芒军,可还没等他近身呢,蛮荒骑士的铁骨朵就乒乓两下将之打退了回来。
蛮荒博克的铁骨朵,势大力沉却又灵活如蛇,先大力砸开锋芒直刀,而后快速反磕剔骨短刀,不但轻松化解了锋芒军的绝招,更是连那伍长的腿胯都给扫了一下。
锋芒军伍长自知不敌,微微扭头余光看向自己的主帅,锋铁西冲他轻轻地点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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