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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二章买卖(第1页/共3页)

吉米这一番话虽然有漏洞,但是在这群没见过世面的小商人里面,还是可以蒙混过关的。

至于吉米怕对方认为自己是拦路抢劫的~这个倒是多余了,因为这里再走一会儿,就到玫瑰大道了。

临近君临,安全问题还是可以保证的。

卖剑?我能看看你的剑吗?

一个骑士?年轻五官粗犷,看起来并不英俊,穿着闪亮的新盔甲,不过,看样子是样子货。

就这种盔甲,在战场上除了让所有人目光集中过来,让自己死的更快没有任何用处。

吉米都怀疑他的这身铠甲到底能不能挡得住强弓。外面罩着一件儿蓝色斗篷,斗篷的边缘饰有新月的标志。

这人的身后还有几个穿着皮甲的侍从,有两个骑在马上,四五个跟在身后。

卑贱的商人,和你说话的乃是峡谷高贵的修夫爵士!说话前请注意你的措辞。

修夫?我就知道修勾!修夫是什么鬼?一点儿都不出名,不过,既然叫爵士了,那就应该有点儿东西吧!

还有,他是爵士,用得着你强调一遍吗?他是爵士,你什么都不是吧?和我这么说话?这个仇我记下了!

吉米把剑放在了地上,双手剑和单手剑都有:请问,高贵的修夫爵士想要看什么剑呢?双手的还是单手的?

双手剑要十个金龙,单手剑八枚,看在爵士的面子上,您要是买两把,只需十五枚金龙。

不要嫌贵,这可是我从一位锻造大师那里求了好久才买下来的,整船的商品就剩下这点儿了,也只有这点儿东西最值钱。

我现在是着急脱手,要不然就这一把双手剑,没有二十金龙想都别想。

这么说吧,除非和瓦雷利亚钢硬碰硬,它和任何武器碰撞败的都不是它。

修夫皱了皱眉头,他只是一个平民骑士,手里虽然有些来路不正的脏钱,但是要维持一个爵士的体面,剩下能拿出来的并不多。

如果,按照吉米所说,他所要的价钱何止是不高,简直是低廉到底了。

如果按照他所说的,这价钱至少翻上五倍都不止。

我不擅长使用双手剑,拿一把单手剑。修夫皱着眉头说道。

看到双手剑就想起一个令自己讨厌的人,修夫可不想模仿他的穿着。

要说修夫也是够倒霉的,他并非吉米所想的那样不出名,而是很关键,很出名,只不过是背地里很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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