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呦,这该死的蚊子,明明已经天凉了,居然还有这么毒的蚊子,咬死我了。”
“啪”“啪”“啪”的声音响起,一群人此时正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大同山深处走。其中有个年纪很轻,皮肤很白,有点微胖,穿着辅警服装的小伙子一路走一路高声抱怨,不时还在身上拍几下。
“哈哈哈……,谁叫马小清你长的跟个女人一样,估计血比咱们甜,蚊子不咬你咬谁。”人群中开始有人幸灾乐祸。
“滚滚滚……”马小清没好气说道,接着脸色一苦:“你说这尼玛的杀人犯要是一天没抓到,我都不会天天都得过这样的日子吧?”
“这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天天还要被蚊子咬。我听人说这深山里还有狼呢!”
他这样一说,人群里顿时一静。显然各自都想到了这样的场景,不由自主产生了许多顾虑。
“哼,要我说也是县里当官的无能,你说对方就一个人,这都能让人跑了,还赶到大同山来,真是‘一将无能,累死千军’。”
说话的是个穿红背心的志愿群众,他是大同镇居民,家里开的有商店。如今这形式,直接害的他家闭店关门,一天损失好几百,所以对警察意见极大。来当这个志愿者也是为了早点抓住杀人犯,好让店子能够早点营业。
“也不能这么说。这个杀人犯听说还是个高手呢。七八个警察都不是对手,还重伤了两个。”
“七八个?……我怎么听说是十几个啊。”
“我听说是二十呢!”
“二十……?李军你过分了,咱们也才二十人,人家二十个警察都干不过,咱们这杂牌军那不是给人送菜?”
所以说只要哪里有八卦,任何沉重的话题都能给你歪楼,这条准则全世界通用。
“行了行了,不要嬉皮笑脸的,现在好好完成任务才是关键,毕竟这人一天抓不住,咱们的妻儿老小都有潜在危险。”
人群里一个又黑又壮的男人发话了,他长的如同古时的猛将,特别是两只胳膊巨粗无比,都快赶上**的大腿一般粗细,一看就是力气惊人的主。
这人叫李响,是镇上卖肉的屠夫。听说以前学过功夫,镇上的成年男性没有一个人能在他手上走过三招,即使流氓混混见到他也得恭恭敬敬叫一声“响哥”。
而且这李响虽然长的凶,但是从不恃武行凶,人也比较豪爽义气,所以黑白两道都很尊重他。
这一只队伍基本是以大同镇民警和居民组成的,看似是民警领头,其实大家都默认让这李响做大家的领头人。
马小清心里也很清楚,为什么自己叔叔大同镇派出所长马从军要把自己安排到这一队里,估计也是考虑一旦遭遇嫌疑人,有这李响在队伍里,自己的生命安全也能得到保障。
这李响一发话,气氛陡然凝重,队伍里也安静了许多,几个人手里拿着镰刀之类的工具,不断砍伐着身前的杂草,缓缓前行。
不知道走了多久,几人终于从一片山坳密林里穿行而出,眼前豁然开朗。
队伍里有人眼尖,往前一指大声叫道:“快看,前面有房子。”
众人望去,只见右前方一片杂草遮挡的缝隙里露出了木屋一角。
加快步伐赶了过去,一排木屋映入眼帘。马小清高声欢呼:“活啦,活啦!晚上不用睡帐篷了。”
“这里居然有木屋……”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这是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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