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苏这二十多天来,心情不错。
酒厂那边每天几百两银子进账,任谁心情都会不错。
所以,他才能安心读书。
读了十天书,他心情更加不错了,因为他发现,科举这条路,真不难。
乡试考的是诗和策论。
诗就不用说了,策论,对于他而言,也简单得很,自从无意中以一首《蝶恋花》开了文路之后,他的大脑中的大树得到了滋养,先前读过的各种文章、各类诗词全都清晰浮现,有的只是读过一个标题,用模糊视线读过的文章,此刻也诡异地完整出现,让林苏不得不怀疑,莫非这根金手指“残文补缺”的功能,在文道上也有所体现。
通过这种方式让他记下的策论,没有五百篇,也有三百篇!
需要知道,能够从无数策论中脱颖而出,流传至今的策论,全都是优秀篇章,每一篇都是精华!稍差些的策论,早就被时光无情抛弃了。
考试不是问题,有点问题的是他的书法。
科举考试,书法也是非常重要的,书法,在这个世界里,甚至还是一门大道,有些大儒,文章水平不高,书法造诣极度高深,照样入道。
所以,这段时间里,他一直在练书法。
他比较喜欢的是颜体,自由洒脱,法度没那么严谨,比较适合他的个性。
二哥这块人形报时器,今天已经将倒计时报到了最后,明天就是那个大日子了!
今夜,所有人都不准打扰他,这是林母亲自下的命令。
林苏用过丰盛的晚餐,按林母的要求上床睡觉,睡得早却也睡不着,这大概是从那个世界带来的通病了,林苏睡了一会没睡着,睁开眼睛打量上方的楼板,突然,他捕捉到了一个奇怪的小东西,象是一把极细的小剑,隐藏在楼板的夹缝之中,就那样虚空悬浮。
如果不是他文路大开,文根壮大,五感极其敏锐,他根本不可能发现得了。
这一发现,林苏心头狂跳,我靠,是什么东西?
他不动声色地起了床,感应之中,这个小东西跟着他,他去了书房,小东西进了书房,掠过天井月色之时的微光一闪,林苏感觉到了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对,就是上次暗夜这小娘皮在他脸上刻字的那次,他看到过这种极其特异的微光。
暗夜!你这小娘皮过分了啊。
你想偷秘方地球人都知道……哦,不,地球人不知道,但林苏用脚趾头都知道。
你老老实实地去偷秘方得了,只要你能破解微生物发酵技术这道难关,酿酒技术的秘方就算泄密我也认了。
但你长期对我本人实施监控就过头了,我睡觉你在我头顶悬着一把剑!你说这是不是人干的事?
这么些天来,我写的每个字,估计你也都看着,要是我将秘方写下来,那就泄密了。
林苏回想了下,暗自庆幸,这段时间以来,他练字,全都是写的四书五经,决没有写什么其他的,还好还好,在这种奇功妙法满天飞的社会,还真是不能稍有大意啊。
虽然没什么大的损失,但林苏还是一口气不顺。
偷窥?
好,我让你看个新鲜的!
他坐在书桌前,拿起笔,开始写字。
“这一夜,潘金莲刚刚洗过澡,坐在床沿,西门庆进了屋,手伸向……”
阁楼里,暗夜眼睛突然睁大了,她以剑为眼,看到了什么?
不是经文,不是秘方,而是一个故事,故事的画面感特别强,她似乎看到了一个男人,一个女人,深更半夜的玩着不成名堂的,故事的叙述精细入微,不知何时,她双腿轻轻颤抖,悬在林苏上方的那把小剑也在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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