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人一同被捕。信中卡特表示,他认为霍夫曼对此事并没有责任。在信中,卡特还和他扯了几句79年德黑兰米国人质获危机的事情,人质在他的任上被扣押,直到81年雷根就职总统典礼当日,才被释放。
这倒不是说卡特有多么通情达理(当然在历任总统里,他算是比较不错的),而是他用另一种方式把自己的女儿和这个危险人物隔离开,也是政治智慧的体现。
……
之后这两个家伙倒也真没惹出事情来,整天呆在自己的卧室,偶尔下楼谈的也多是法律相关问题,给大家从司法方面出出主意,倒也显得颇为专业。
这让爱德华松了口气。
而梅根依然不时来找爱德华做私人专访。
汉森每次都是眼巴巴的看着梅根捂着小肚子匆匆离开,眼馋不已。
不过他倒也没啥坏心思,爱德华已经充分展现出自己的能力,在米国这种信奉弱肉强食的国度里,有能力者多吃多占,没本事的混食品券也是常态。他不会也不敢极度爱德华。
爱德华做人挺厚道,自己吃的满嘴流油,也没忘了别人,他知道汉森目前处于沮丧状态,需要安慰和放松。
于是给费里切打了个电话,把汉森的所有花销都记到他爱某人头上。
汉森为此感动的……一把抢过p1800跑车的钥匙,直接从窗口蹦出去,一脚油门直冲费里切的地盘去找乐子。
当律师团忙于谢尔顿案子的各种必须文本时,法庭方面也没闲着,阿诺德法官显然开始察觉察到了法庭上桑托证词的“本质”问题来。
这对法官而言是个新的挑战:
在桑托信用破产前,法官不用过多考虑辩方提的动议中包含的复杂法律问题,即:警察承诺不会传唤告密者出庭作证,这个承诺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早在那时,他只要全盘相信警察的否认即可,就像许多法官习以为常那样。
这也很好理解。
毕竟绝大多数时候,警察比犯罪嫌疑人的信用度要高很多。
警察说没有,那就是没有,然后判决,谢尔顿必须出庭作证,否则就关起来,关到他愿意为止。
可是在有了录音带而且桑托亲口承认他确实作过这个承诺之后,这条路就行不通了。
星期二,当阿诺德法官再次开庭时,是讨论bl大楼爆炸中另一个被告提出的动议。
爱德华那天有事不在法院。
阿诺德法官却喋喋不休地渲染他对提出的动议有疑虑“我要跟爱德华先生谈谈,他到底想…叫我做什么。要求法庭阻止在一场尚未开始的诉讼中传唤一个证人?他认为我有这种权力的法律根据是什么?我还没认识到我有间,比起这种权利,因为我从来没听说过。以我30年漫长法律生涯而论,这种说法简直是闻所未闻”
当事实对爱德华与谢尔顿有利时,但阿诺德法官对“法律”又有了新的考虑和理解。
阿诺德法官被卡马西平的质证话术绕进去,但这种情况对他而言也是第一次,他也需要去翻阅法律文书或者咨询同行该如何应对。
同时所罗门听了录音以后也会理所当然地发现,这磁带里并里没有桑托承认的(通过窃听定位谢尔顿的)那段谈话。
这次庭审并没有什么进展,实际上这也在大家的意料之中。
……
两天后,爱德华接到一个电话。
“hi,我是爱德华,请问你是?”
“所罗门·布隆海姆!”电话那头自报家门。
爱德华吓了一跳,这是干嘛?兴师问罪来了?
虽然米国法律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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