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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章 十年(第1页/共4页)

“各位,不瞒你们说,这一家猪脚饭的味道,是我吃过最好吃的!”

叶归十分开心地说道。

为自己找到了一家好吃的而感到开心!

“这一家的猪脚真的太赞了,皮肉和脚筋软烂鲜甜,油脂逼人,柔软的小肥肉一抿,浓郁的脂香猛烈冲向脑门!”

叶归毫不吝啬自己对猪脚饭的喜欢。

“这家的老板和大厨绝对是懂猪脚饭的人,猪脚块泡在香料酱油里,先大火烧开,再转小火熬肉,使多余的油脂渗入卤汁,肥肉瘦肉卤到极端透彻!”

叶归再吃了一口猪脚,仔细回味猪脚在口中的味道。

尽管猪脚肥瘦相间,但是一点也不腻。

每一口下去。

都是味蕾的火山爆发。

口水横流。

“卤猪脚饭并不需要计算时间,只要卤汁熬得像糖浆一样起胶质,那么就到时候了!”

叶归说着,现场的食客们忍不住了。

他们平时就觉得非常好吃,这次吃起来感觉格外的香甜。

随后叶归挑出了一块猪肉,他指着瘦肉交错着筋络的地方说道:“这个地方是猪肘的四点,这个地方的猪肘肥瘦比例最佳,口感也是最好的!”

接下来他又找了一块肉出来,说道:“肌腱、韧带和结缔组织最全的部位是蹄尾。”

“在广深地区,有经验的食客吃猪脚饭会首先挑选四点和蹄尾这两个地方,因为这两个地方的肉比例最好,味道最棒!”

“去晚了只能吃一些筷子一夹就散,肥不肥瘦不瘦地方的肉,那些地方的肉吃起来就没意思了!”

“所以这一家猪脚饭的大厨非常讲良心,他只给大家吃两个地方的肉,另外地方的肉把精华煮出来之后就捞起来了!”

叶归再闻了一下米饭,因为米饭已经吸收满了卤汁,每一粒米饭都是那么的鲜红光亮!

“我知道了,大厨将其余部位的肉捞出来后,将骨头剁碎,让里面的骨髓流出来,骨髓会让卤汁鲜上加鲜!”

叶归吃了一口充满了卤汁的米饭,一口下去,卤汁几乎将嘴巴给粘住。

“米饭选用江城后花园的国宝侨米,颗粒分明,是猪脚饭的黄金搭档!”

“这一份猪脚饭,在我的心中可以达到7分的水平!”

“只需要改进几个地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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