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回忆起当年的糗事,纷纷哈哈大笑,不过效果之后,凌云又叹了口气。
“今天这么一闹,咱俩和胡天来之间可就真的是你死我活,再也没有回旋的余地了,不过也没关系,只要抱紧周成的金大腿,目前还是安全的。从某个角度来说,现在小张和我们的处境是一模一样的,也难怪他要一根筋的帮着胡天来对付咱俩。”
把一厚叠钱装进口袋,胖子无所谓的喝了口饮料,对于这些勾心斗角他不感兴趣,以前在村里、学校,他和凌云配合,从来都只是打手,凌云才是狗头军师的角色。
相比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他更对凌云今天的表现感兴趣。
“我突然想起来了,你小子最近不太正常啊,先是,又是双排键和这两首歌,都哪学的?咱俩可是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我从来不知道你还会乐器?当然,吹口哨不算!”
凌云知道,这个问题总有一天胖子会问出来,至于怎么回答,他苦思冥想了很久,早就有了完美的答案。
“小说是我追宋青青的时候学着写的,乐器和歌曲是我追何苗苗的时候学的,我这记忆里和学习天赋你又不是不知道,什么玩意只要好好学,天就能学的人模狗样。”
“宋青青?何苗苗?我曹,你还真是干一个爱一行啊?‘钻’研的真特么深入啊?”
“呵呵,低调低调,我也就随便研究研究。”
胖子信了……
不是他智商低,是他没智商。
从小到大,动脑子的事都是凌云负责,他只负责听凌云的。
而且凌云从上学开始,什么优点都没有,就一个,记忆力特别牛!
每次考试,但凡记忆性的考题,他总是满分。
……
晚上,节目继续……
“哈喽大家好,我是你们的老朋友凌云。”
“哈喽大家好,我是胖子陈通。”
“今晚我们继续播讲国内首部长篇盗墓题材小说,话说胡八一和胖子二人从云岭迷窟回来之后,先在潘家园处理手头上的一点东西,接着……”
……
晚上12点过后,仙养市的街道格外冷清。
灯火酒绿的各色广告牌似乎成了这个城市唯一清醒的标志。
远处,一个佝偻着身子的老头就在这灯红酒绿之间,焦急的穿梭着,呼喊着。
“铃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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