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挑了三个倒霉蛋,战场上的局势也渐渐发生了变化。两边的部队全部混战在了一起,场面那是一个乱。
刚才大杀四方的贵族骑士们,此刻也遇到了危机,陷入了叛军的层层围困之中。
蚁多咬死象,骑士的战斗力再强,也抵不住叛军源源不断的涌来。亲眼目睹两名贵族骑士被拉下马,哈德逊再次坚定了“苟”下去的决心。
顾不上继续挑落单的欺负,哈德逊急忙汇合自己的队伍,在左翼袭扰敌军。
“冲进去替盟友解围?”
这个念头刚刚生出来,就被哈德逊果断给掐灭掉了。他率领的可不是什么精锐,在一旁打顺风仗欺负落单的敌军还行,冲进去和敌人决战那就是送死。
看一众贵族私军就知道,在领主带头冲锋后,大家也盲从的跟了上去,然后就和叛军焦灼在了一起。
现在想要逆转局势,要么等要塞中的军队杀出来,要么等别的贵族私军加入战场。
今天是规定的最后期限,有野心的贵族私军都会按时抵达。时间是站在自己这边的,理论上来说,拖得时间越长对平叛大军就越有利。
可理论终归是理论,伴随着时间的推移,陷入重围的贵族骑士们越来越难以为继。
一个冲锋打垮叛军,终归只是一个幻想。眼前的敌人就仿佛打了鸡血一般,悍不畏死的向他们发起了进攻。
为了发起攻击的有效,面对骑士们的反击,很多叛军士兵连躲都不躲,哪怕误伤自己人也不在乎。哈德逊就亲自看到一名叛军士兵宁愿挨上一枪,也要将手中的兵器投掷出去。
只要数量到位了,准头和命中率都不重要。骑士再怎么厉害,也做不到三百六十度无死角防御。
强大的骑士,被刚放下锄头的农奴给堆死在战场上,不得不说这是一种讽刺。
一度哈德逊都后悔捣鼓什么联盟,要不是因为联盟的存在,他还躲在后面看风景呢?
事已至此,再怎么不愿意也只能硬着头皮上。为了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哈德逊被迫下了战马,混入步兵队伍之中。
眼瞅着身边的战友越来越少,高歌猛进的切尔斯骑士,也渐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这些敌人明显不正常,一个个都很嗜血,完全不在乎自己的生死,根本就不是普通叛军。
“冲出去!”
切尔斯高呼道。
现在可不是逞能的时候,战功再怎么重要,也抵不上小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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