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第二波颁布的法令,当然会让子岸震惊无比!
因为这,才是变法真正的精髓!
它的第一条法令,便是直指秦国的要害,即秦国宗室和世家大族的根基。
这条法令规定了:
如果秦国宗室以及掌握着特权的世族,在三年内挣不得半点功劳,就取消他们的一切特权!
这特权中,自然包含了最重要的一项,那就是封地。
这些封地将收归国有!
然后全面取消井田制,将土地授予无地的百姓和奴隶耕种,直接向国家缴纳赋税。
其实秦国宗室势力经过前几代的高层内斗已经伤筋动骨,已构不成威胁,但为什么也要将他们牵扯进来呢?
便是要为清除更大的内患世族而树立榜样。
宗室子弟作为表率都身先士卒了,他们那些为臣的,跟国君血缘关系更疏远的世族,还好意思不去执行国君的法令吗?
以后谁想拥有好处,都必须给国家立功,获取功劳来说话。
当然,嬴渠梁和梁元也不想做得太过分,给所有世族留下了三年的缓冲期。
三年之内,世族可以保留部分资源,但若是三年之内世族仍然寸功未立,便彻底剥夺他们的一切。
梁元制定的法令稍微不同于商鞅变法。
对于土地,梁元是将其收归国有,而不是归私人所有,不允许土地自由买卖。
即得赏土地者,无权将土地传给下一代或以各种形式转手给他人。
这是为了避免土地这种事关民生最重要的资源集中在少数人手中。
汉朝和明朝灭亡的重要原因,就是因为土地最后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导致民众无以为生,最后起义掀翻王朝了呀。
而第二条法令,就是取缔世族私兵,解散贵族们的私人武装。
自穆公去世以后,随着秦国政治的逐渐混乱,世风日下。
各个世族为了争权夺利,广泛招募私兵,扩充武装势力,相互之间明争暗斗。
这些私兵不归秦国官府管,成分参差不齐。
有为世族世代做事的家仆,也有归顺世族的游民,其中不乏强盗之属。
而这些私兵有什么用呢?
不过在内逼迫封地百姓缴纳重税,在外以身家性命给世族间的私斗做炮灰罢了。
私人武装存在于国君眼皮子底下一天,那就是在向朝廷的权威示威……
这种私兵,这种私斗,早晚会逼得百姓起来造反啊。
有了世族私斗做榜样,下层百姓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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