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小柒脸红红的把棉袜重新穿上,随后把腿蜷在身后,似乎还觉得不放心,又调整了一下姿势,将脚压在身下,然后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继续看向电脑屏幕。
陈朔揣手缩脖偷偷看她,感觉自己现在的形象在她心里肯定很复杂,又看看自己的怀里,空落落的,小脚丫没有了。
“咳”
半晌后,陈朔轻咳一声,打破泛着尴尬气息的沉默,“关于刚才的事情我可以解释。”
“”
白小柒盯着电脑不理他,但头顶的猫耳却悄悄支楞了起来。
“首先我并不是变态,然后”
陈朔先将这件事定下基调,绝对不能戴上变态的帽子——虽然可能早就戴上了,恋衣癖应该也属于变态的范畴。
“我觉得吧,就是,嗯,我是太喜欢你了,所以就没控制住,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
白小柒张张嘴,我明白个鬼!这世上怎么会有喜欢亲脚的人。
这家伙肯定是个变态,而且还特别讨厌,摸摸还不过瘾,还要亲,自己昨晚上都没有洗澡,脚也没有洗,他就亲。
“你的喜欢就是亲脚吗?”
她发誓,如果这家伙敢点头承认,自己以后都不和他亲亲了。
“这个我不否认,但这只是我表达喜欢你的一种方式,就跟我喜欢亲你的脸和手一样。”
“不一样。”
“哪儿不一样?”
“”
白小柒嘴唇嗫嚅一阵,忍不住羞恼的瞪他一眼,“就是不一样,脚是脏的。”
“谁说的,明明就很干净,又白又嫩,味道还是香的。”
陈朔替那双可爱的小脚丫打抱不平。
“”
白小柒才不相信他,自己昨晚都没有洗澡,而且脚是用来走路的,怎么可能会香,这家伙肯定是在骗自己。
瞧见她不信任的表情,陈朔反问道:“我亲过我还能骗你?”
“你要是不信的话,你把脚拿过来,我再亲一下。”
“我不!”
“那你自己亲。”
“”
白小柒卡壳,吭哧半天,直接伸脚踹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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