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饭过后,陈朔简单洗漱一番,坐到电脑跟前开始码字,或者说攒存稿。
他这本书的题材是那种日常风格的小说,里面充斥着各种狗粮桥段,男女主的互动,各种甜甜的情节。
别看写的有声有色的,但其实他压根就没谈过恋爱,里面的剧情各种恋爱进程全靠幻想。
真正谈过恋爱的人反而写不出美好恋爱的感觉。
别问这句话是谁说的,问就是陈朔自己说的,这是一个单身狗作者最后的倔强,虽然实操没有,但是我理论强。
只是他现在心怎么都静不下来。
至于原因,主要是有一个猫耳娘一直在旁边,虽然她不认识几个字,也不会因为这种小说内容被看到而引起陈朔的羞耻,但架不住她问题多。
比如她问:“你在做什么?”
陈朔答:“码字。”
“码字是做什么?”
“码字就是写小说。”
“小说是什么?”
“就是一种用来消遣时间的东西,可以给人带来快乐。”
“为什么能带来快乐?”
“因为小说是讲故事,人类的天性就是喜欢各种故事。”
“那我现在是人,我也要喜欢。”
“那你就别说话,用眼睛去看。”
然后她闭嘴不言,盯着电脑屏幕看了一会儿,道:“我不认识上面的字。”
“”
陈朔突然理解了为什么说猫是一种好奇心很强的生物,忍不住道:“写小说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你能不能消停一会儿。”
“喔喔。”
白小柒点头,刚消停一会儿,她又指着屏幕上的字开始问:“这几个字念什么?”
“熙熙攘攘,往来频繁。”
“那这几个”
“你先等一下。”
陈朔叹气,双手离开键盘,站起身子走到客厅里,回来之时手里多了一根逗猫棒,正是他早上买的那根。
逗猫棒一米来长,顶端上还有一束不知道用什么鸟的羽毛编成的东西,五颜六色的,有点像毽子。
在握柄处还有一个开关,一按整根逗猫棒就开始发光,布灵布灵的,花里胡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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